依「消保法第十九條第二項」及「行政院公佈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,「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」之商品, 屬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一項但書所稱合理例外情事。自105年1月1日起,生鮮食品不適用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,並不享有7天鑑賞期「消保法第十九條第二項」及「行政院公佈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,「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」之商品,屬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一項但書所稱合理例外情事。自105年1月1日起,生鮮食品不適用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,並不享有7天鑑賞期。

如非前條所列商品,則本店提供所有消費者收受商品後七天猶豫期之權利。自您收訖商品後起算七天內,如您不願買受所收受之商品,請您退回商品並以書面或E-mail通知本店鋪,本公司將立即為您處理退貨事宜。

在您收到貨品後,請儘速確認您所訂購的商品,如有非人為因素所致之商品損毀、刮傷、或運輸過程造成包裝破損不完整的情形,請您收到貨簽收後2小時內拍照留存,並儘速通知本公司客服人員,我們會進行商品瑕疵或損壞鑑定,並儘速為您更換新品。

如您需辦理退換貨時,請來電或至客服系統留言,並提供訂單號碼、姓名及聯絡電話、退、換貨原因。

當您欲退貨時,依民法規定,您與本公司應互負交易解除回復原狀之責,因此請您維持商品之全新狀態,並請確保主要商品、使用手冊、註冊回 函、週邊零件、發票、相關配件等均無任何遺漏,連同原來的包裝一併退回,以便本公司為您處理退款事宜。

若商品發生因不當使用、拆卸等人為因素所致之損毀、磨損、刮傷、髒污、包裝破損不完整之情況,導致無法完整退回本公司時,本公司將向您酌收回復原狀之費用,或依商品之保存狀況按比例向您請求商品之價額。

如有本公司配錯貨品之情況,請立即聯繫本公司處理退換貨事宜。

若您需辦理退貨,請利用會員專區「訂單狀態」之「退貨」功能填寫申請,我們將於接獲申請之次日起1個工作天內檢視您的退貨要求,檢視完畢後將以E-mail回覆通知您。

本公司收到您所提出的申請後,若經確認無誤,將依消費者保護法之相關規定,返還您已支付之對價(含信用卡交易),退款日當天會再發送E-mail通知函給您。